RED测试项目: 1、电磁兼容测试(EMC测试); 2、安规测试LVD(新指令中,对于电池输入的RF产品,也要求进行此项测试); 3、根据欧洲ETSI标准进行无线电通讯设备测试(RF测试); 4、欧洲允许频谱的信息通告(Notification); 5、CTR(TBR)测试 ; 6、电器安全及健康防护测试(SAR评估)。 由于RED指令的变化,企业想*好的完成认证并顺利出货至欧盟国家,应该清楚如下一些基本的要求: 一、 符合性评估程序 A. 根据RED 指令Annex II所定义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(Module A),由”Manufacturer”评估并声明产品符合指令的要求。 B. 根据RED指令 Annex III所定义的EU型式检查程序(Module B),提交检测报告及技术资料交由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, 即NB)评估并基于内部生产控制以确保符合型式检查的要求(Module C)。 C. 根据RED Annex IV所定义的为全面**(Module H),Manufacturer有全面的产品**体系,并由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进行评估及监督检查。 二、 指令变更其他要求 A.CE Marking: 在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及EU型式检查程序的符合性评估程序中均只能标识CE标志,而不得显示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的编号。CE标志的高度至少为5mm,倘若产品非常小,可以允许小于5mm,但要能保证足够清晰及牢固。 采用全面**的符合性估程序时,需要标识CE标志及所采用的欧盟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的编号。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再使用之前R&TTE指令要求标示的感叹号! 指令评估内容: Article 3.1.a: Health and Safety Article 3.1.b: EMC Article 3.2: Effectively uses and efficient use of radio spectrum Article 3.3: Other specific requirements (such as interworks with common chargers) C. 如果产品包含欧盟成员国限制的要求或需授权使用的服务,使用说明书及外包装必须做如下清晰的提示。同时产品使用说明书必须清楚的列出较大发射功率及使用频率范围。http://www.abjcgs.com